“疾控体系改革的关键也不在于是否拥有行政权力,而在于技术工作不受行政干扰,保持其独立的技术性和权威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日前在十三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上发言时说道。
回顾新冠肺炎疫情,高福表示,疾控体系存在权责不对等、统筹管理不足、行政职能设置分散、疾控事业发展迟滞、基层经费不足等多项问题。
2020年1月2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在现场回答记者提问。图源:新华社
他强调,疾控机构作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要赋予疾控机构在专业事务领域的决定权,减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疾控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
疾控机构缺乏决策权、话语权,导致行政决策和技术策略脱节
高福表示,疾控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的主力,在预警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防控措施的提出和实施等方面,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面 临着能力不足、专业话语权无法满足疾控现代化治理要求和日益多元化的群众需求。
例如,疾控机构承担提出防控策略的职责,由于缺乏疫情处置的决策权、话语权,导致行政决策和技术策略脱节,疾控专家只能行使建议权,无法深度参与决策。
同时,目前上下级疾控机构之间仅有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处理疫情时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防治体系长期割裂,融合不够,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防控救治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
高福还表示,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疾控和应急等职能分散在疾控局、医政医管局、应急办等多个司局,对防控细节问题干预较多,缺少统筹协调。
此外,高福透露,2010—2018年,中国各级疾控中心人员总数减少3.9%,其中作为专业技术主力的执业(助理)医师下降10.8%,而同期综合医院人员 总数则增加64.3%;在经费方面,疾控机构在医疗卫生支出占比从2.9%下降到2.4%,基层工作经费明显不足。
建议:体现疾控机构专业的独立性、权威性和自主性
疫情爆发以后,业界也掀起是否要赋予疾控系统行政权的争论。在高福看来,疾控体系改革的关键也不在于是否拥有行政权力,而在于技术工作不受行政干扰,保持其独立的技术性和权威性。
对此,高福建议,厘清行政部门和技术部门职责。整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应急相关职能,强化其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职能。疾控机构定位为技术决策和技术实施主体,突出专业性和技术性。
同时,依法赋予疾控机构防控策略和技术方案制定和发布的权力,承担疫情的监测、调查、处置、预警、评价等职责。明确疾控机构在 “健康中国”建设中的地位和职责。
高福还建议,要体现疾控机构专业的独立性、权威性和自主性。
他强调,疾控机构作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要赋予疾控机构在专业事务领域的决定权,减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疾控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
高福认为,应探索建立直接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公共卫生工作和进行重要事项报告的机制,经政府授权后可以直接发布疫情信息。尊重疾控机构的自主性,要依法赋予国家级疾控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的主导权。
在疾控系统的管理模式上,高福认为,要强化上级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的管理,在下级疾控机构领导班子的任命上,要征求上级疾控机构的意见,同时,将属于中央财政事权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业务垂直管理,强化全国疾控系统“一盘棋”。
同时,完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的模式,加强疾控机构对医疗卫生机构疾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明确疾控机构在防控工作的专业核心地位。
此外,高福建议,要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国家级疾控机构建设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P4实验室),每个省份至少设有一家P3实验室。加强监测检测、大数据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 等核心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疾控机构应急能力。开展创新型攻关研究,设立公共卫生与健康安全科技创新工程,由国家级疾控机构统筹实施,建立国家大健康基础研究大科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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