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报道,法国经济部证实,从2020年12月起,开始重新向大型跨国互联网公司征收数字税。据了解,包括Facebook、亚马逊在内的多家美国科技巨头公司都已收到缴纳该税费的通知单。
美欧之间数字税争端由来已久。20世纪80年代,美国大型互联网公司发明一种合理避税方法——“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策略,将其在欧洲的部分营业收入先转移到爱尔兰或荷兰等低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再进行纳税。
据了解,许多跨国公司的欧洲总部设置在爱尔兰,比如苹果、微软、谷歌、Facebook等世界500强企业。2018年,欧盟委员会对此提出两套策略,拟调整对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征税规则。
其中,长期策略是对年度收入超过700万欧元,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一个成员国拥有超过10万用户或与用户签订超过3000项数字服务商业合同的企业征收3%的数字税。短期策略是对全球年收入总额超7.5亿欧元、或欧盟收入超5000万欧元的互联网公司征收3%的数字税。
法国财政部部长勒梅尔曾指责苹果、谷歌和脸书等美科技巨头通过将欧洲总部设在爱尔兰等“避税天堂”国家来“逃避”税收,在享受低税收待遇的同时,却在法国、德国等地赚的盆满钵满,这显然有失公平。
2019年7月,法国率先通过数字税征法案。根据该法案,法国政府将对全球数字业务年营业收入超过7.5亿欧元、同时在法国境内年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高科技企业征收3%的数字税。其目标征收对象包括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为首的30多家大型互联网企业。
作为上述科技巨头的母国,美国强烈不满。去年7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紧接着宣布,根据该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规定,对法国政府即将通过的数字税法案发起调查,称法国是在“不公平地针对美国企业”。
去年12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301调查结果称,法国的数字税“歧视美国公司,与国际税收政策的现行原则相抵触,并且对受影响的美国公司造成异常沉重的负担”。
随后,美国表示将考虑对葡萄酒、奶酪等从法国进口的商品征收最高达100%的报复性关税。经过一番磋商,美法双方同意休战并展开谈判。今年1月,双方终于同意在经合组织(OECD)框架下就国际税收新规则进行多边谈判。
今年4月以来,英国政府也开始针对全球销售额超过5亿英镑、其中至少2500万英镑来自英国用户的科技巨头征收2%的数字税。此外,印度政府也对在其国内提供数字服务的外国企业征收2%的数字税。据人民网报道,截至今年8月,全球已有30多个国家加入征收数字税行列。
OECD协调全球近140个国家进行谈判,本打算今年7月达成协议,并于明年开始实施一项全球数字服务税。但由于疫情影响以及各方意见分歧较大,谈判进展缓慢。
不料,今年6月,美国财政部部长意外地宣布暂停谈判,同时建议各国政府将注意力放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安全重启经济上。
同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还对外宣布将对一些已经征收或准备征收数字税的美国贸易盟友国开启301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可能对其征收报复性关税。据悉,调查将涵盖欧盟各国、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土耳其和英国。
有专家表示,数字经济必然会带来全球经济治理规则的调整,加剧各国围绕税收主权、利益分配等新一轮博弈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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