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意见统一难、审批手续办理难、没有补贴政策……受多种因素限制,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面临困难。7月23日,成都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研究审议了《关于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送审稿)》。提出要简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在鼓励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以及市场化运作的同时,拟给予20万元/台的补贴。
自2015年开始,省市多次下发文件,为老旧小区安装电梯提供政策支持,但直到上个月,成都市青羊区家园南街6号小区才第一个加装上电梯,实现“零突破”。
为了让这一惠民政策不仅仅停留在“看上去很美”,《实施意见》提出系列解决方案。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此次拟在申请条件方面进行放宽,按照“双三分之二”原则实施,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而在此前的规定中,则要求须经“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住户同意”。
在资金筹集方面,《实施意见》鼓励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同时鼓励市场化运作,政府财政也将拟给予20万元/台的补贴。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加装程序和实施原则,出资业主可以自己实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进行增设电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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