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审理经过显示,三星公司因发明专利权无效,不服相关被诉决定,起诉华为,华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查明,本案涉及专利为“执行随机接入过程的节点B、用户设备及方法”,华为曾就该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法院认为三星提供该专利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决结果为驳回三星公司诉讼请求,并交纳案件受理费1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是三星首次起诉华为被驳回。
今年6月,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因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判决,提起行政诉讼。
据了解,本次案件起因是一则三星在2004年5月21日申请的“显示通信中功能的方法和通信终端设备”发明专利,是一份应用于功能机的专利方案。
其中包括,电话号码簿、发送/接收音量控制、传输音拦截和键音控制等功能。
法院认为,本专利权利不具有创造性及区别特征,依法驳回三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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